為進一步規范衛生健康行政執法行為,增強行政處罰裁量合理性,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相關衛生健康專業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本市建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我委組織制定了《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本基準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31日。
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案由一、未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出具衛生學評價報告,或者弄虛作假的
一、適用的法律法規
違反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八條;
處罰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
二、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裁量標準
|
情形 |
情節 |
裁量幅度 |
|
一般情形 |
評價報告存在一般描述性錯誤,且不會對評價報告內容產生影響。 |
警告 |
|
評價報告描述內容與事實有出入,但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
警告,并處10000元及以上,15000元以下罰款 |
|
|
評價內容、方法不符合規定,但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
||
|
評價分析或評價結果與事實不符,導致衛生問題或隱患未能被及時發現。 |
警告,并處1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
|
|
情節嚴重 |
評價未能發現存在的嚴重衛生問題,導致項目存在嚴重衛生隱患。 |
處30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罰款 |
|
發現空調系統不符合有關標準但仍給予具有合格含義的評價結論,現場勘查、采樣、檢測、檢驗、數據處理、報告編寫等環節中存在作假行為,或其它弄虛作假情形。 |
處4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
|
具有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相關規定中的其它從重情節。 |
處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案由二、未按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的要求定期清洗的
一、適用的法律法規
違反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
處罰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
二、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裁量標準
|
情形 |
情節 |
裁量幅度 |
|
一般情形 |
僅室內風口、冷卻塔、空氣過濾器(包括過濾網、凈化器)、空氣處理機(包括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中的一類設備未按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的要求定期清洗,且能及時完成整改。 |
警告 |
|
僅室內風口、冷卻塔、空氣過濾器(包括過濾網、凈化器)、空氣處理機(包括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中的一類設備未按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的要求定期清洗,未能及時完成整改。 |
警告,并處10000元及以上,15000元以下元罰款 |
|
|
僅室內風口、冷卻塔、空氣過濾器(包括過濾網、凈化器)、空氣處理機(包括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中的一類設備未按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的要求定期清洗,未能及時完成整改,且同時存在以下衛生管理不善情形之一:1.空調機房未保持清潔、干燥;2.冷卻(加熱)盤管出現積塵、霉斑;3.冷凝水排水堵塞;4.超過36個月未全面清洗風管。 |
警告,并處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元罰款 |
|
|
未按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的要求定期清洗,同時致病微生物除外的空調衛生指標出現不合格;出現2類或2類以上設備未按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的要求定期清洗。 |
警告,并處20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罰款 |
|
|
未按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的要求定期清洗,同時檢出對應致病微生物衛生指標不合格。 |
警告,并處2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
|
|
情節嚴重 |
未按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的要求定期清洗,引起社會輿論負面后果、群體性事件等嚴重社會影響。 |
處40000元及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
具有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相關規定中的其它從重情形。 |
處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案由三、未按照規定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狀況開展檢測
一、適用的法律法規
違反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
處罰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
二、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裁量標準
|
情形 |
情節 |
裁量幅度 |
|
一般情形 |
未對集中空調進行檢測屬首次發現,有以下情節之一:1、有主動積極整改表現;2、12個月內開展過空調系統全面清洗,并能提供可區分不同清洗區域的清洗后空調風管內部情況視頻影像資料。 |
警告 |
|
對集中空調進行了檢測,但指標數或抽樣量不符合相關規定,且有以下情節之一:1、有主動積極整改表現;2、12個月內開展過空調系統全面清洗,并能提供可區分不同清洗區域的清洗后空調風管內部情況視頻影像資料。 |
||
|
對集中空調進行了檢測,但指標數或抽樣量不符合相關規定,無從輕從重情形的。 |
警告,并處10000元及以上, 15000元以下罰款 |
|
|
未對集中空調進行檢測,無從輕從重情形的。 |
警告,并處1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
|
|
情節嚴重 |
具有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相關規定中的其它從重情形。 |
處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
自行或串通其它單位對檢測報告造假。 |
處40000元及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四、說明
出具檢測報告的機構未獲得計量認證資質,或檢測項目未通過計量認證,均視為無效,等同于未檢測。
案由四、冷卻塔內部未保持清潔,未做好過濾、緩蝕、阻垢、殺菌和滅藻(除藻)等日常性水處理工作
一、適用的法律法規
違反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四)項;
處罰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
二、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可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裁量標準
|
情形 |
情節 |
裁量幅度 |
|
一般情形 |
冷卻塔使用期間,開展日常冷卻水水處理工作,但水處理殺菌、滅藻(除藻)劑投放量不符合要求。 |
處3000元及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 |
|
冷卻塔使用期間,開展日常冷卻水水處理工作,但冷卻塔內部未保持清潔(出現垃圾或苔蘚、藻類等)。 |
||
|
冷卻塔使用期間,開展日常冷卻水水處理工作,但水處理殺菌、滅藻(除藻)劑投放量不符合要求,或者冷卻塔內部未保持清潔(出現垃圾或苔蘚、藻類等);且冷卻水指標不合格。 |
處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
|
|
冷卻塔使用期間,未開展日常冷卻水水處理工作。 |
||
|
情節嚴重 |
冷卻塔使用期間,未開展日常冷卻水水處理工作且冷卻水指標不合格。 |
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
|
冷卻水指標不合格并出現軍團菌感染病例,且不能排除其為感染源。 |
處40000元及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
|
具有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相關規定中的其它從重情形。 |
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案由五、風管管體有損壞、檢修口不能正常開啟或者使用、風管內有垃圾、動物尸體或者排泄物
一、適用的法律法規
違反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五)項;
處罰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
二、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可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裁量標準
|
情形 |
情節 |
裁量幅度 |
|
一般情形 |
有一處風管管體損壞,或一處檢修口不能正常開啟或者使用,發現后主動及時修復。 |
責令改正,免于處罰 |
|
不止一處風管管體有損壞,或不止一處檢修口不能正常開啟或者使用;風管管體雖僅有一處損壞,或雖僅一處檢修口不能正常開啟或者使用,但發現后未能及時修復。 |
處3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
|
|
1處風管內發現有垃圾、動物尸體或者排泄物。 |
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
|
|
情節嚴重 |
2處及以上風管內發現有垃圾。 |
處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
|
2處及以上風管內發現動物尸體或者排泄物。 |
處20000元以上,28000元以下罰款 |
|
|
2處及以上風管內發現有垃圾、動物尸體或者排泄物,且風管清洗存在偷工減料弄虛作假行為。 |
處28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
|
具有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相關規定中的其它從重情形。 |
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案由六、新風口、送風口、回風口和排風口的風口及周邊區域出現積塵、潮濕、霉斑或者滴水現象,未保持周邊區域清潔
一、適用的法律法規
違反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六)項;
處罰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
二、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可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裁量標準
|
情形 |
情節 |
裁量幅度 |
|
一般情形 |
僅發現1-2只室內風口(含周邊區域,下同)出現積塵、霉斑、潮濕滴水現象,且積塵均未形成棉氈狀積塵覆蓋層或達到掛絮程度。 |
責令改正,免于處罰 |
|
僅發現3-5只室內風口出現積塵、霉斑、潮濕滴水現象,且均未形成棉氈狀積塵覆蓋層或達到掛絮程度。同時有以下情節:12個月內開展過空調系統全面清洗,并能提供可區分不同清洗區域的清洗后空調風管內部情況視頻影像資料。 |
處3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
|
|
3-5只室內風口出現積塵、霉斑、潮濕滴水現象,均未形成棉氈狀積塵覆蓋層或達到掛絮程度。并且不能提供12個月內展過空調系統全面清洗,可區分不同清洗區域的清洗后空調風管內部情況視頻影像資料。 |
處5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罰款 |
|
|
情節嚴重 |
6-9只室內風口出現積塵、霉斑、潮濕滴水現象,且均未形成棉氈狀積塵覆蓋層或達到掛絮程度;或1-3只室內風口形成棉氈狀積塵、霉斑覆蓋層或積塵達到掛絮程度。 |
處10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罰款 |
|
10只及以上室內風口出現積塵、霉斑、潮濕滴水現象;或4只及以上室內風口形成棉氈狀積塵、霉斑覆蓋層或積塵達到掛絮程度。 |
處2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
|
具有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相關規定中的從重情形。 |
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案由七、加濕器水源不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一、適用的法律法規
違反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七)項;
處罰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
二、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可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裁量標準
|
情形 |
情節 |
裁量幅度 |
|
一般 情形 |
加濕器水源微生物或毒理指標不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 |
處3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
|
加濕器使用未經消毒處理的水源。 |
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
|
|
加濕器水源有異臭、異味,仍繼續使用。 |
||
|
情節 嚴重 |
因使用不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的水源引起健康危害事件。 |
處30000元及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
具有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相關規定中的其它從重情形。 |
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案由八、檢測結果不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又不按照規定進行清洗、消毒
一、適用的法律法規
違反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
處罰條款:《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二、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警告,并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予以公示。
三、裁量標準
|
情形 |
情節 |
裁量幅度 |
|
一般情形 |
檢測結果不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且在規定時間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消毒,但清洗消毒過程或效果不符合規定。 |
警告 |
|
檢測結果中風管內表面細菌總數、真菌總數或者積塵量指標(僅1項,且超標不超過100%)不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管理單位未能在規定時間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消毒。 |
警告,并處10000元及以上,25000元以下罰款 |
|
|
檢測結果中風管內表面細菌總數、真菌總數或者積塵量指標(有1項指標超標100%以上,或2項及以上指標超標,)不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管理單位未能在規定時間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消毒。 |
警告,并處2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
|
檢測結果中致病微生物指標不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標準,管理單位未能在規定時間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消毒。 |
||
|
情節嚴重 |
提供虛假整改材料,或改正工作存在其它偷工減料弄虛作假行為。 |
處70000元及以上,100000元以下罰款 |
|
具有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相關規定中的其它從重情形。 |
處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款 |
關于本裁量基準的備注:
1.本裁量基準中所表述的“以下”包含本數,“以上”不包含本數(此“以上、以下”說明只是對于本裁量基準所設定的裁量幅度中的相關罰款區間內容,法律法規的法律責任中的“以上、以下”其含義從法律法規之規定)。
2.本裁量基準具有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相關規定中所列應當減輕、從輕、從重情形的適用基準時應當減輕、從輕、從重,基準對上述從輕、從重情形已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